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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年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院示范校建设、新校区规划建设和党的建设三大建设工程,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党委决定“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在学院发展建设和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总支(包括直属党支部)、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先进党总支标准:

1、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五型”班子建设有措施、有成效。

2、党员队伍好。党员培养、教育和管理体系完善,有计划地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员中没有因违法违纪受处分现象,发展党员工作没有违反程序或出现不公等问题。

3、工作机制好。党总支工作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组织生活正常,管理措施到位,模范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活动形式新颖,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得力,实效性强,党总支活动记录完整、规范。

4、工作业绩好。能够认真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经常性地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在促进和保证学院中心工作的开展中取得显著成绩。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先进党支部标准:

1、班子坚强有力。支部班子健全,书记及支委(支部成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有成效。坚持做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清正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核心作用发挥得好;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有措施、有方法、有成效;支部书记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尽职尽责、业绩突出、廉洁自律、威信较高,带头作用发挥得好。

2、党员素质良好。党员能够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佳绩,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成才报国等方面起表率作用,带头做好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为广大师生做出表率,党员整体素质好,无不良反应,群众认可。

3、活动经常规范。党员学习培训经常规范,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措施、有保障;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有效,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党员权利得到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做到坚持标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群众认可;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践载体特色鲜明、活动目标明确,贴近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党员参与面广,有实际内容,效果明显。

4、工作业绩突出。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求实创新,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各项任务的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岗位工作特色明显,成绩显著,得到本单位、本部门师生员工的认可和上级党组织的肯定;思想政治工作,服务党员和群众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强,工作氛围和谐有序,师生员工精神状态积极向上,党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制度健全落实。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和党课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一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制度(与年终总结、民主生活会、评先评优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党费缴纳制度[每月缴纳一次],基础资料管理制度等,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落实,没有不合格党员和违法违纪党员。

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拥护党的领导,政治觉悟高,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发挥模范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师生评价好。

4、带头遵纪守法。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技能,努力成为学习的榜样。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

优秀党务工作者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信念坚定,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大局意识强,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学院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

2、带头争创佳绩。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3、带头服务群众。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师生正当利益。对师生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师生满意度高。

4、带头遵纪守法。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性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带头弘扬正气。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赞誉。

二、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先进党总支(包括直属党支部)3个,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根据各总支(支部)申报情况确定。

2、优秀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优秀共产党员原则按不超过党员总数10%评选。

三、评选方法

1、先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采取总支(支部)自我总结并申报、学院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会议民主推荐、学院党委专项调研考核等方式,综合日常工作情况,由组织部提出建议名单,报学院党委会审批。

2、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的评选,由各总支(直属支部)根据日常考核并采用一定方式推荐产生,报组织部汇总后报学院党委会审批。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由各总支(支部)通过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的形式,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产生预备人选,经支部、总支研究同意后上报党委组织部,提交学院党委会审批。

四、其它

1、评选推荐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高校工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按照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全面考核、优中选优的原则,把能够自觉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和谐、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出来。

2、要把评选先进的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改进工作,完善考核的过程。要注意总结、宣传和学习在本职工作岗位无私奉献,勇于创新、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激励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勤政务实、廉洁自律、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做出新贡献。

3、评选推荐工作截止到6月16日结束,各总支、直属支部的创先争优总结上报材料及评选推荐工作均应在此日期前完成。

4、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党员群众推荐与组织考核之间的关系,注意在把握群众公认的前提下不要简单的以票取人。

5、预备党员中,2010年上半年发展的有参评资格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基础总支2011年创先争优活动推进计划